作者:胡栖安
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内徒步队“逼停”消防车、救护车的话题仍在发酵。
据媒体报道,7月18日,该徒步团队队长表示,7月15日晚18时45分许,队伍准备出发时遇到了应急保障车队,她上前交涉了几十秒,并不存在逼停、拦住车辆的意思。“他们属于备勤状态,不是出警状态。”这名队长还强调,网上给他们贴上“暴走团”标签是在“妖魔化”徒步队。
大象新闻视频截图
面对全网的怒火,当事人主动站出来发声,讲述徒步队视角的现场版本,尽管其中不无辩白、反击的意思,仍然是有意义的。徒步队当然有解释、辩解的权利,而他们的说法也丰富了现场细节,有助于公众更加深入地理解、评判这一事件。然而,果真是网友在“妖魔化”吗?
纵览整个事件,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其一,消防车、救护车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据大凌河景区披露,7月2日起,当地“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开启,活动将持续一个月。因为人流量很大,这些消防车、救护车是来为活动保驾护航的备勤车辆。也就是说,尽管事发时,消防车、救护车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救火、救人目标,但却是有任务的。
消防车、救护车为大型活动提供安保,随时准备着应对突发状况,本身也是一项必须不打折扣按时到场的任务。不管是救火,还是救命,都讲究最快的处置速度,这能简单地说“不紧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但从现场情形看,大型活动人多事多,消防车、救护车在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备勤”那么简单,而是应急救助的保障。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是哪里着火或有人掉河里了才该避让特种车辆,避让理应成为一种自觉。
其二,此事再度引发了“暴走团”如何与城市正常相处的话题。老年人抱团锻炼身体,喊喊口号,本身不算什么大事。但任何人都不能自外于城市的正常秩序,更不能以“人多势众”为其他人定秩序。“暴走团”当然能在城市道路行走,但能不能不排那么宽的队伍?既然有阵型,为什么不事先演练一种遇到车辆就应变的阵型?比如从多路变成一路等等。徒步走的目的是让人身心更健康,让城市更文明,而不是队伍所到之处,各色人等一律靠边站,更不是连消防车、救护车也毫不在意,甚至还要上前干预交涉1分钟。
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暴走团”的争议行为也频频刺激人们的神经,2023年3月,辽宁一“暴走团”将探病男子拦在半路,声称“让病人先等着”;2017年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时,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可见,若想避免被“妖魔化”,必须先做好自己。
种种不当行为之所以一再发生,除了认知层面的问题外,也与当下各地对此类事件缺乏处置依据有关。目前国内尚未针对“暴走团”出台相应的制度指引,这种“放任”也间接带来了徒步队与路人间的矛盾。
任何行政执法、行政规范都要考虑、照顾到各个群体的合法利益,对“暴走团”要立规矩,比如对队伍的宽度、行走路线、音响等有所限制。此外,社会也要对这个群体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胡栖安)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