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青衣江中游,东与夹江县、峨眉山市交界,南与金口河区、荥经县、汉源县接壤,西与雨城区、名山区毗邻,北与丹棱县相连,是成都、乐山大佛、瓦屋山旅游金三角的中心区域。全县全年空气优良天数常年超过300天,具有温度适合、高度适宜、纬度适中、绿化度高、洁静度好、负氧度浓、精气度足、优产度强的天然“八度优势”,被誉为“绿海明珠”“天然氧吧”。县域主要河流青衣江常年保持Ⅱ类水质,是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获全省唯一、全国仅19个的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拥有全国首个“抗衰老健康产业试验区”七里坪,国家森林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瓦屋山,4A级景区柳江古镇,“全国首批森林康养体验基地”玉屏山。在全省率先设立县康养产业发展局,成功引进法国PVCP、洲际酒店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成功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历史村镇的未来”、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和乡村振兴大会等会议,先后被评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省唯一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全省旅游强县,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四川#
历史沿革
古在夏、商时代是梁州属地,周武王时,属雍州之地。春秋战国时期(前770-221年)为蜀国之地。秦惠王时伐蜀,为秦蜀郡地。东汉、三国、魏、晋、南朝为南安县,属键为郡(今彭山县)。齐梁时期(479-557年)为齐乐郡,后为齐通郡属地。北朝西魏时期(535一556年)属眉州。北周时(557-581年)在今天的洪雅县治地设洪雅镇。当时的洪雅县(即现在的丹棱县)属嘉州。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改原洪雅县为丹棱县,而将原来洪雅之名移用于洪雅镇,置洪雅县(治所在洪雅镇,即今天的洪川镇)。属眉山郡,(今天的乐山),距今1397年。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年)以县置键州。贞观元年(627年)废键州。唐开元七年(729年)又于县设置义州以獠户(指西南少数民族)设置南安、平乡二县,属于义州;八年(730年)废去义州,将南安、平乡二县省去,仍复为洪雅县,属眉州。宋朝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将洪雅县改属嘉州。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60年)设嘉定府路,将洪雅县省去,并入夹江县。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又复洪雅县,属嘉定州。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嘉定州为府,洪雅县属嘉定府。1912年后属建昌道,后属四川省眉山行政督察专署。1950年,洪雅县属川西行政区所辖眉山专区。1953年,洪雅县划属乐山专区。1959年,丹棱县与洪雅县合并为洪雅县。1962年复分置丹棱县、洪雅县,各领辖原地,仍属乐山专区。1985年,乐山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洪雅县隶属乐山市。1997年8月,洪雅县划归眉山地区。2000年12月,眉山地区改为眉山市,洪雅县隶属眉山市。
行政区划
洪雅县自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县后,县内行政区划现无详考。在唐代洪雅县辖有26乡,宋代辖16乡。
明朝成化十八年(1482年)洪雅复县后,领6乡:洪川、中保、安宁、保安、义和、安贤。
清朝县内行政区划为5乡,29党。
洪川乡:上坝、下坝、倒石、小刘、宋黄、山梯、箐河、栀子、王村,共9党。
中保乡:瓦屋、东吴、中保、高龙、飞龙、花溪,共6党。
保安乡:天池、乌尤、鹤林、新兴,共4党。
义河乡:方保、大柳、柳卷、龚山、红莲,共5党。
安宁乡:安宁、止戈、柳姜、孔贤、梅篱,共5党。
民国元年至3年(1912年一1914年),县内行政区划沿袭清朝建制,设5乡,29党。
民国4年至23年(1915年--1934年),废乡,改党为里,全县分为9区,1镇,29里。
一区设洪川镇,辖洪川镇,下坝里、新兴里、栀子里、王村里。
二区设中山场,辖小刘里、倒石里、上坝里、宋黄里。
三区设止戈场,辖止戈里、中保里、安宁里。
四区设罗坝场,辖高龙里、东吴里、箐河里、飞龙里。
五区设花溪场,辖孔贤里、花溪里、梅篱里。
六区设柳江场,辖柳姜里、大柳里、山梯里、红莲里。
七区设三宝场,辖龚山里、方保里、柳卷里。
八区设余坪场,辖乌尤里,天池里、鹤林里。
九区设炳灵场,辖瓦屋里。
民国24年(1935年)实行联保制,改9区为3区,29里为22个联保处,联保处下设保,保下设甲。
一区设洪川镇,辖洪川、将军、天池、余坪、新庙、华头、三宝等7个联保处。
二区设罗坝场,辖中山、汉王、罗坝、新岳(徐嘴、东岳)、止戈、中保等6个联保处。
三区设柳江场,辖天宫、柳江、花溪、桃源、高庙、张村、吴庄、赵河、炳灵等9个联保处。
民国26年(1937年),将新岳联保处划为新民(徐嘴)、东岳两个联保处,隶属第二区管辖。
民国29年(1940年)撤销联保处,划分乡、镇,整编保甲,实行区、乡、保、甲行政管理,全县设3个区、10个乡、9个镇。
一区区署设洪川镇,辖3个镇,4个乡。洪川镇、三宝镇、余坪镇、新庙乡、将军乡、天池乡、华头乡。
二区区署设罗坝场,辖4个镇、2个乡。罗坝镇、止戈镇、中山镇、中保镇、新民乡、汉王乡。
三区区署设柳江场,辖3个镇、3个乡。柳江镇、花溪镇、炳灵镇、天宫乡、桃源乡、高庙乡。
民国30年(1941年)3月,县政府按照四川省政府“城市或乡场上,户口鳞次栉比在一千户以上者,始能称镇”的训令,将全县的9个镇中,除洪川镇仍保留镇的名称外,其余8个镇一律改称乡。全县的行政区划为3区、1镇、18乡,下辖316保,3231甲。以后虽多次整编保甲,保甲数有所减少,区、乡、镇无变动,直至民国38年(1949年)12月洪雅解放为止,全县为3个区,1个镇,18个乡,306保,2954甲。
洪雅于1949年12月17日解放,1950年元月7日成立洪雅县人民政府。全县设4个区,原隶属二区的中山、止戈两乡和原一区的洪川镇、新庙乡组成第一区,治所设洪川镇。原一区的将军、三宝、华头、天池、余坪等4乡组成第二区,治所设三宝场。原二区的中保、汉王、罗坝、新民等5乡及原三区的天宫乡组成第三区,治所设罗坝场。原三区除天宫乡外,其余的花溪、柳江、炳灵、高庙、桃源等5个乡组成第四区,治所设柳江场。全县为4区,1镇,18乡,306保,2954个甲。10月,二区所辖华头乡划归夹江县。年底,废保、甲改村、组。
1953年三区在罗坝乡内分设胜利乡,新民乡内分设新建乡,中保乡内分设和平、联合两乡,并将汉王乡的姜林、飞龙两村划归联合乡;四区在柳江乡内分设赵河乡、炳灵乡内分设吴庄乡。1954年洪川镇更名为城关镇直隶于县。1955年撤销第二区,其辖乡并入第一区。改第三区为第二区,第四区为第三区,区治所不变。一区将城关镇西门外及中山乡部分村划出,组成中心乡,又从天池乡划出5个村,组成符场乡,还将城关镇东门外及新庙、天池乡部分村划出,组成红星乡。1956年4月,将中心乡并入红星乡,符场乡并入余坪乡,联合、和平乡并入中保乡,胜利乡并入罗坝乡,赵河乡并入柳江乡。同时撤销第一区,所属各乡直接隶属于县。
1958年下半年(实际日期为9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日期为195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日期为1959年元月),丹棱县并入洪雅县后,设丹棱区公所,管理原丹棱所辖区域。当年将全县的乡、镇统一设置为3个镇、18个人民公社。
城关镇、城厢镇、高庙镇。
红星公社(红星乡)
余天公社(余坪、天池两乡组成)
新民公社(新民、新建、天宫3乡组成)
中保公社(中保乡)
柳江公社(柳江、花溪两乡组成)
吴庄公社(吴庄乡)城厢公社(城厢、石桥、中隆3乡组成)
杨河公社(杨场、何场两乡组成)
仁美公社(仁美、新庙两乡组成)
张场公社(张场、高桥、仁兴3乡组成)
高岩公社(止戈、将军、三宝3个乡组成)
中山公社(中山乡)
汉王公社(汉王乡)
罗坝公社(罗坝乡)
高庙公社(高庙乡)
炳灵公社(炳灵乡)
桃源公社(桃源乡)
顺龙公社(顺龙乡)
12月在高庙工业区设区公所,管理高庙地区县属厂矿。
1959年4月,撤销高庙工业区公所。以1958年前乡的建制为单位,成立人民公社,原两乡以上合并组成的公社分治,各自组成人民公社。全县共辖红星、新庙、止戈、将军、三宝、余坪、天池、中山、新民、新建、天宫、汉王、中保、罗坝、柳江、花溪、高庙、吴庄、炳灵、桃源、城厢、石桥、中隆、扬场、何场、顺龙、仁美、张场、高桥、仁兴等30个人民公社,7月,恢复第一区公所,辖原属的行政区划。
1961年改高庙公社为吴河公社,撤销高庙镇,设高庙公社。从红星、余坪两公社划出6个大队组成符场公社,从中保、中山两公社划出6个大队组成联合公社,从罗坝公社划出10个大队组成胜利公社,从柳江公社划出5个大队组成赵河公社,从吴庄公社划出4个大队组成张村公社。
1962年元月,增设王场、唐河两个公社,同时在张场置区公所,管辖王场公社和原丹棱区所辖张场、仁兴、高桥、顺龙4个公社。唐河公社隶属于丹棱区,当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丹棱县建置,按1958年原辖区分设洪雅县和丹棱县。洪雅县设三区、一镇(城关镇)、26个公社。一区公所,设城关镇,辖红星、中山、新庙、符场、余坪、天地、三宝、将军、止戈等9个公社。二区公所,设罗坝场,辖罗坝、胜利、汉王、中保、联合、新民、新建、天宫等8个公社。三区公所,设柳江场,辖柳江、花溪、赵河、高庙、吴河、桃源、张村、炳灵、吴庄等9个公社。
1958年,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时,公社下设管理区,全县共设195个管理区,管理区下设生产队,全县共设781个生产队。
1962年,改管理区为生产大队,全县共划分272个大队,2135个生产队。嗣后,大队、生产队的规模又有一些变化。
1981年地名普查,改第一区公所为红星区公所,第二区公所为罗坝区公所,第三区公所为柳江区公所;城关镇复名为洪川镇;改天池公社为金釜公社,新建公社为柳新公社,新民公社为东岳公社,胜利公社为竹箐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乡,改大队为村,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全县共辖3个区、1个镇、26个乡、263个村、1975个村民小组。1992年撤区建镇,全县设3个工作委员会(红星、罗坝、柳江),10个镇:洪川(含原洪川、红星、新庙)、止戈(原止戈)、余坪(原余坪、金釜、符场)、三宝(原三宝)、罗坝(原罗坝、竹箐)、东岳(原东岳、柳新)、柳江(原柳江、赵河)、花溪(原花溪)、高庙(原高庙、昊河)、中保(原中保、联合),8个乡:将军、中山、汉王、天宫、桃源、吴庄、炳灵、张村。共265个村,1976个村民小组。此外,洪川镇还辖有7个居民委员会;高庙镇辖9个村外,还直辖黑林、黑山两个黄连场。
1991年,洪雅县辖3个区,1镇26乡,263个村,1975个村民小组,以及洪川镇所辖7个居民委员会和高庙乡所辖两个黄连场。
1992年根据川府民政〔1992〕47号文,撤销红星、罗坝、柳江3个区公所,改设工作委员会;撤并红星乡、新庙乡、符场乡、金釜乡、联合乡、柳新乡、竹箐乡、赵河乡、吴河乡等8个乡政府,改设办事处。除原洪川镇(含原红星乡、新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外,新建三宝镇(原三宝乡行政区域)、余坪镇(含原余坪乡、符场乡、金釜乡所属行政区域)、止戈镇、罗坝镇(含原罗坝乡、竹箐乡所属行政区域)、中保镇(含原中保乡、联合乡所属行政区域)、东岳镇(含原东岳乡、柳新乡所属行政区域)、花溪镇、柳江镇(含原柳江乡、赵河乡所属行政区域)、高庙镇(含原高庙乡、吴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和将军乡、中山乡、汉王乡、天宫乡、桃源乡、张村乡、吴庄乡、炳灵乡,共10镇8乡。
1995年,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洪雅县新建竹箐镇、金釜乡、新庙乡、联合乡、柳新乡、吴河乡、赵河乡;乐山市政府转发四川省政府函,同意洪雅县新建符场乡。
1996年,全县辖11镇15乡。
2000年,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炳灵乡,新建瓦屋山镇,镇政府驻地张坝场,辖炳灵乡所属行政区域;将军乡政府驻地由杨场搬到高岩场。2001年,经四川省政府发文,同意竹箐镇更名槽渔滩镇;止戈镇政府驻地由文昌街迁到柑子场。
2003年,川府民政[2003]18号《关于同意洪雅县吴庄乡、瓦屋山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吴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屋山镇。瓦屋山镇政府驻地由张坝场迁至吴庄。”但至2004年底,因瓦屋山镇移民到吴庄的新场镇和镇政府办公住房都未建成,瓦屋山镇政府仍在张坝办公,实际还未同吴庄乡合并。
2004年,全县仍有12镇14乡,265个村,1977个村民小组。
2005年4月,撤销新庙、符场、金釜、联合、柳新、天宫、赵河、吴河、张村9个乡和槽渔滩镇,扩大8个镇的行政区域:
撤销新庙乡,并入洪川镇。撤销符场、金釜2个乡,并入余坪镇。撤销柳新、天宫2个乡,并入东岳镇。撤销赵河乡,并入柳江镇。撤销吴河乡,并入高庙镇。撤销张村乡,并入瓦屋山镇。撤销联合乡,并入中保镇。撤销槽渔滩镇,并入罗坝镇,罗坝镇更名为槽渔滩镇。
2014年6月,洪雅县政府由洪川镇中正街1号迁至洪川镇洪州大道299号。
2018年1月,撤销桃源乡,设立七里坪镇,并将高庙镇七里村、鲜湾村和花溪源社区2、3组划归七里坪镇管辖。
2019年12月,撤销三宝镇和将军乡,设立将军镇。撤销汉王乡和中山乡,设立中山镇。撤销花溪镇,划归柳江镇管辖。
2023年年末,洪雅县辖区面积1896.49平方千米。全县领12个镇:洪川镇、余坪镇、中山镇、中保镇、槽渔滩镇、将军镇、止戈镇、东岳镇、柳江镇、高庙镇、七里坪镇、瓦屋山镇。辖61个行政村、28个社区,593个村民小组、290个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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