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河长办与福建省水利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闽河办〔2025〕3号),正式确认了宁德福安市赛江等71处地点为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此举旨在通过系统性保护和创造性发展河湖文化遗产,深入挖掘这些宝贵遗产的历史与现代价值,为八闽幸福河湖的建设注入更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内涵。
据悉,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涵盖了河流、湖库、水利工程、沟渠陂坝渡槽、码头渡口、桥梁、亲水历史遗存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八大类别,共计71项。其中,河流类8处,湖库类11处,水利工程类4处,沟渠陂坝渡槽类13处,码头渡口类8处,桥梁类7处,亲水历史遗存类14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6处。这些河湖文化遗产不仅展现了福建各地丰富多彩、历史悠久的河湖文化,还体现了人民群众在水事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瑰宝,具有极高的历史、科技、艺术和社会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认定工作主要针对改革开放前(1978年前)建成或传承的河湖文化遗产进行,而2016年6月公布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水文化遗产名单》以及2022年参与申报福建省第一批河湖文化遗产的项目则不再参加此次调查认定。
通知中强调,各地河长办和水利局需深入贯彻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以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要求各地切实讲好河湖遗产故事,大力弘扬优秀河湖文化,并加快推动河湖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融合发展。
项目征集座谈会
专家对项目现场复核
在管理保护方面,通知指出河湖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水文化瑰宝。各地需提高对河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管理单位和保护范围,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保护责任,并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福建省河长办已将河湖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融合发展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发挥河湖文化遗产的特色优势,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河湖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幸福河湖建设、水利风景区建设、乡村振兴、文旅发展、文物保护等规划。同时,统筹安排资金或发动社会力量对年久失修的河湖文化遗产进行及时修缮维护。创新探索“河湖遗产+工程”“河湖遗产+文旅”“河湖遗产+产业”“河湖遗产+科研”等发展模式,不断激发河湖文化遗产在延续水脉文脉、传承历史价值、优化生活品质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项目复核
在传承弘扬方面,福建省河长办将组织媒体记者和作家对第二批河湖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挖掘并结集出版。同时,各地也需以此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河湖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河湖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探索开展研学、设计河湖文化遗产精品旅游线路等活动,不断扩大河湖文化遗产的影响力,让河湖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治水兴水的新画卷中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项目复核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名单,不仅是对福建省丰富水文化遗产的一次全面梳理和展示,更是对福建省水文化建设的一次有力推动。(张建忠)
责任编辑:林晓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